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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在看房过程中防止出现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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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者买房时要防范的陷阱有:不合理低价的价格陷阱;零首付买房陷阱;虚假的样板房陷阱;严重缩水的精装房陷阱;环境绿化陷阱;位置距离陷阱;配套设施陷阱;买房赠送面积陷阱;饥饿营销陷阱。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商品房销售宣传广告,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广告内容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第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当事人应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购房买房注意事项中买房陷阱:第一,产权购房者首先要弄清所购房屋的产权归属。第二,地段、环境房屋所处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生活的便利程度和房屋的升值潜力。第三,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界定履行期限和违约责任、违约赔偿等,以免开发商因资金或其他原因造成商品房交付延期并以免付款时发生争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必须严格执行城市规划,按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实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第二十六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必须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动工开发期限开发土地。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百分之二十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二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是,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二十七条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和规范。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第二十 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规的规定,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第二十九条 国家采取税收等方面的优惠措施鼓励和扶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居民住宅。

第3种观点: 买房需要提防哪些陷阱陷阱一:虚假广告开发商往往采取虚假广告,大肆吹嘘楼盘环境优美、配套设施完善,但是这些又都没写在合同上。而购房者也是从开发商夸大的宣传、广告、资料、销售人员的讲解等渠道对商品房进行了解,然后才作出是否购房的决定。而这种欺骗式的销售往往为后来的纠纷埋下了隐患,到了交房时,购房者通常都会发现根本不是同一回事。小编支招:为了引起注意、制造声势,有些楼盘广告内容夸张,虽未写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在广告宣传资料中表明就其商品房及相关设施作了具体的说明和承诺,而这些对合同订立以及房屋价格是有重大影响的,因此开发商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并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建议买房时,可实地考察,先到规划部门去查询一下,看看实际规划情况;最好保留广告单、售楼书等宣传资料,最好把广告宣传的内容全部载入正式的合同中,这些资料可作为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有力凭证。陷阱二:捂盘惜售不少购房者在买房中都遇到过这样的经历,自己看上的房子开发商不卖,开发商能卖的房子自己又不满意,不买以后又会涨价。一些开发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大量捂盘惜售,人为导致房源紧缺,借以人为抬高一路飙升的房价,使整个房地产市场呈现出“供不应求”的假象。小编支招:捂盘惜售无形中会增加项目开发、销售成本,而这些成本无疑会转嫁给购房者。根据有关规定,建议一是购房者一定要据理力争,明确告诉售楼员除非这套房,其他房都不要;二是要求查看合同和,看你选中的房子是否真的已经销售;第三,最好的预防方法是到房产交易中心查阅正确的房源销售数字,以免跌入“抢购”陷阱。陷阱三:霸王条款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合同内隐藏不利于购房者的条款,由于难以界定,当购房者利益受损时难以维护自己的正当权利。小编支招:看清楚补充协议的条款,特别是免除开发商义务,削减业主权利的条款,遇到空白处应填上对自己权益有利的内容。在确购房书内容时,一定要特别警惕“……一律不退”之类的条款,以免上当受骗。陷阱四:延期交房买房子不是件容易事,眼看着交房的时间越来越近了,去项目地点一看,楼刚盖到一半呢。小编支招: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业主维权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选择解除合同即退房,二是选择要违约金,开放商延期交房是其违反合同约定的一种表现形态,业主可以根据双方的合同约定要求开发支付相应比例的违约金。陷阱五:质量问题对每一个买房人来说,最头痛的问题是什么?恐怕大多数人会回答说:房子出现质量问题,墙壁和窗户渗漏水、墙壁开裂、地板空鼓等,这些问题时时困扰着购房者。小编支招:要想把握好房子质量关,首先自然是选择品牌房地产开发商,品牌开发商比较重视商业信誉,有一整套规范质量控制流程;在收房的时候,必须对房产质量进行一个全面的检查,要约好地产开发公司的负责代表,和自己一起验房,发现任何问题,都必须记录,然后协商解决。业主在购房后,面对房屋质量问题,若房屋在保修期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建设单位给予赔偿或给予维修,物业公司属于对该物业部分进行管理服务的第三方对象,不是房屋建设者,无需对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承担法律责任;若开发建设单位拒不履行赔偿或者维修义务的,业主可以起诉到人民。房屋在保修期外,物业公司有义务对房屋公共部位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性维修。陷阱六:配套缩水许多不良开发商在推楼盘时,往往会向你推介园区周边配套规划,幼儿园、高档会所、小学、运动场、时尚商业街等等一应俱全,但由于开发商与购房者所签的合同中往往没有园区周边配套规划的内容,使得承诺的园区周边配套成为一纸空文。买房时楼盘广告宣传页上承诺了“某某学校教育地产”,但是房子买过之后,却被告知所买的小区住房教育地产并非开发商宣传的学区。小编支招:购房者应冷静分析各种配套设施存在的可能性和合理性,不为表面现象所迷惑。如开发商提供免费交通车,能长期免费吗?二是调查教育设施是否为教育行政部门所认可。三是看周围是否有替换的配套设施。商品房买卖合同是一个格式合同,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必须要看清楚合同的条款,如果开发商没有约定一些东西,就要跟开发商签订一个补充协议,在签订的合同越明晰越好,这样将来出现什么问题可以按照合同来执行。陷阱七:精装陷阱精装房本应是开发商提供给业主的舒适、安心的居住环境。但如今的“精装房”却与此背道而驰,隐蔽工程无法检测,渗、漏、泛、堵、壳、裂、砂、锈等质量问题频发,开发商对业主房屋的维修时间一拖再拖。小编支招:消费者首先要搞清楚精装房合同上约定的是“精装修”还是“全装修”。如果合同没有明确约定,房屋一旦出现问题,维权会比较麻烦。同时,购房者买房时要锁定相应的装修标准,交房时要一一检查。精装房质量有问题,开发商要无偿修复,直至质量合格及符合你们当初约定的装修标准。此外,你在修复期间的损失,比如在外租房的费用等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陷阱八:物业陷阱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小区物业是三A级服务,但是购房者在入住后,发现物业管理和服务都很差劲,但是开发商却推诿称小区物业跟自己没有关系。房地产开发商强迫业主接受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损害业主权益。小编支招:一是购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服务期限超出一年的,应提出反对意见,因为这属于不合理的违反购房者意愿的附加条件;二是对物业管理不满意,业主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更换物业公司。《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业务大会可以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因此,只要小区成立业主大会,就可以由业主自己选聘物业公司。陷阱九:面积缩水有些开发商会为前来买房的人准备两份住房面积资料,一份资料是在购房者买房前使用,另外一份是购房者付款后获得的住房真实资料,有时候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小编支招:据国家商品房的相关规定,住宅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仔细了解房地产开发商的相关资质及开发手续,注意楼盘宣传海报,重视“不可抗力”条款的约定。陷阱十:产权问题有很多小区业主反应,房子都入住几年了,但是房产证还没有下来,小孩子上户入学等成了困难。又或者是业主碰到“房产产权期限缩水”的问题,因为商品住宅从开发到销售的周期一般在1~3年,房产产权的“实际寿命”也就随着开发商开发住宅时间的长短而缩短。小编支招:开发商造成房产证办不下来的主要原因有: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房屋;土地或房屋未解除抵押的;开发商未缴纳相关税费的;擅自改动规划设计的;开发商发生债务纠纷等等。房屋产权登记是申请原则,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后交付购房者之前,由房地产开发商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初始登记,一般是先办栋证,再分户,如果企业与楼盘资料齐全,两个月左右房产证可办下来。开发商没有如期履行合同约定,业主可以追究开发商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责任,如果合同中约定了因拖办房产证业主可退房的话,业主不仅可以申请退房,还可以要求开发商退还房款的差价损失。

第1种观点: 很多开发商都会打出多少抵多少的优惠活动。需要缴纳多少钱定金。有些开发商定金还是会退的。有的退的时候就各种理由了。所以如果交定金。必须看好定金合同!而且中国文字。博大精深。定和订的意思虽然相近,但是差别就很大。所以区别要分清楚,避免进了定金圈套!避免抢房陷阱开发商总会制造一些抢房的氛围。让很多购房者集中到一个时间段来一起抢房!这样很多人为了抢到好的房号。就会不加思考的去把房子抢到手!而且很多开发商在抢房前一刻才公布房价。所以一定要计算好之后在决定是否去抢!!别勉抢到之后价格过高!观看房屋面积:有的时候看的样板间,是因为装修效果会显得房子很大!所以看房买毛坯的尽量拿未装修的房子做参考!查看开发商口碑:网上可以直接搜索这个楼盘怎么样!或者是到各大论坛查找看看这个开发商和楼盘是否存在有维权的帖子!甚至有的还有视频曝光的。比如就可以在网上视频里面搜索楼盘或者开发商名字。避免买到黑心开发商的房子!看五证:开发商要有这五本证书才有售房资质!五证包括:1、《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5、《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买房时容易遇到的陷阱通常有以下几种:一、虚假宣传,有的房地产公司在广告宣传中多有夸大不实之处;二、购房签约先交钱;三、面积误差;四、一房二卖;五、隐瞒或告知不全面的事实;七、任意使用免责权;八、违约责任不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3种观点: 一、注意购房合同中的空白部分购房合同中有不少空白条款,这些空白是为了给双方留出自行约定的空间。现在合同正本都是制式合同,空白部分如果不填写也应该划去,避免被开发商动手脚。二、注意补充协议的公平性补充协议在方便购房者的同时也方面了开发商,一些在购房合同中无法约定的条款会在补充协议里写上。但现在补充协议也基本上是开发商说了算,他们有可能附上一些权利不对称的条款。比如有些开发商对自己的违约金设置为月万分之几,而购房者违约金则变成日万分之几。这样一来购房者的违约成本是开发商的30倍。双方权利和义务必须是对等、公平的才行。三、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合同违约有时候在所难免,但违约认定和赔偿约定不能忽视。违约发生时,认定责任和赔偿数额的首要依据就是购房合同。常见的有:哪些情况可以退房、哪些情形可以返还定金、哪些情况必须双倍赔偿或没收定金等。四、交房相关涉及到交房的主要有两方面分别是交房标准和交房时间。交房标准毛坯房来说要相对简单点,而精装房则相对复杂,精装房很难检查非可视项目,还有装修建材缩水、室内空气污染问题。建议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将精装修的各种建材写清楚,收房时一一核查。而交房时间,则是购房者留给开发商的最后期限,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其逾期理由是否成立是索赔是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五、前期物业管理一般开发商都会委托一家物业公司来协助完成交房和入住事宜。不过开发商所承诺的由业主大会来决定更换或续聘物业公司基本上形同虚设。不管物业服务水平如何,基本上很难更换,这是一种变相垄断。总之,签合同是个很复杂的过程,特别是新房合同文本有很多页,购房者每一页都要签字(以证明你看过这一页),这是开发商免责的一种方式,签字就代表认同,主动权就交出去了。所以购房者签字时要仔细推敲所有条款,避免日后陷入被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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