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带头人培养方案
根据《湖南、湖南省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和《湖南省职业教育“十一五”省级重点建设项目建设方案(建设基本要求)》(湘教发[2006]103号)相关文件精神,在“十一五”期间,坚持“面向全体,培养青年,发展骨干,推出名师”的工作思路,以“定点定向培养,课题加压,专业引领”为举措,切实加强专业带头人队伍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一、培养目标
1、根据各学校发展的实际需要,按照省级标准拟在中心范围内培养县级专业带头人40名以上,市级专业带头人30名以上,省级专业带头人5名以上。
2、培养对象通过培训后能够在专业设置、专业教学计划制订、教研教改、教材开发、应用技术推广与研究等方面起到带头和把关作用,对本专业其他教师的培训提高起到指导作用。
二、具体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培养机制。县职教中心成立由中心办公室主任任组长的专业带头人培养领导小组。制订《澧县职业专业带头人选拔和管理暂行办法》,各学校按照《澧县职业教育中心专业带
头人选拔培养和管理暂行办法》,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各专业带头人的推荐工作,职教中心认真考察,确定培养对象。
2、抓师德师风,提高思想素质。加强全体专业带头师德修养,真正做到学高为师、技高为师、身正为范。使教师热爱自己的职业,恪守教师道德,实行“六个转变”,即:任务目标从单纯服务于学校教育向主动服务于全社会转变;教育思想从主要传授知识向全面提高学生素质转变;思想情感从偏爱“好学生”向热爱全体学生转变;教育方法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变;教学内容从过分强调系统性、统一性向实用性、个性化转变;教学观念从教育与社会脱节向紧密联系社会转变。
3、加强专业带头人的业务培训与提高,在采取以在职学习为主的同时,根据专业结构调整和教学需要,优先选派专业带头人参加相关专业机构培训。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和湖南省职业院校颁发的专业技能教学水平合格证书者,各学校根据相关报销一定的费用。
4、全体专业带头人必须高度重视教学和科研工作。所有专业带头人要热爱本职工作,愉快接受学校所分配给的教学任务;端正教学态度,工作精益求精,完成教学任务;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所有专业带头人每年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专业学术论文,参加一项以上科研(教研)课题;指导1-2名青年教师,参加一项应用技术研究。开发一本校本教材或实习指导书。
5、积极创造条件,构建有利于专业带头人成长的氛围,建立与2
行业企业联合培养的机制。每年,聘请知名专家来中心各学校指导,促进专业师资培养。有计划地选派专业带头人到企业顶岗培训,各学校根据解决相关待遇。
6、专业带头人必须参加专业课程计划制定,参加实验室和实训基地建设,且要完成从方案设计和论证、设备选型到施工组织检查验收工作。既可达到理论联系实际、用实践来检验修正理论的目的,同时也锻炼了教师的组织能力、实践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
7、各学校提供专业带头人培养专项经费,确保培养方案能够顺利进行。
8、县职教中心组织对培养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对与培养目标相差较远者予以淘汰,并替补新的培养对象。
二OO八年六月十二日